以法立师德,循规正师风——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背景下的师德师风培训
发布时间:2025/9/9 9:17:03 作者:admin 浏览量:27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以下简称《学前教育法》)的核心要求,进一步强化教师队伍的师德修养与法治意识,打造一支“有法度、有温度”的幼教队伍,2025年9月8日,江宁区丹阳幼儿园在多功能厅隆重开展以“以法立师德,循规正师风”为主题的师德师风专题培训。本次培训由邵登玲园长亲自主讲,全体教职工全程参与,共同筑牢学前教育的法治与道德根基。
法为纲:解读法律要义,明确师德底线
培训伊始,邵登玲园长开宗明义,强调《学前教育法》的颁布实施为学前教育发展划定了“硬标准”,也为师德师风建设提供了“硬支撑”。她结合幼儿园工作实际,系统梳理了《学前教育法》中与教师职业密切相关的核心条款,重点解读了第三十六条“幼儿园教师应当爱护儿童,具备优良品德和专业能力,为人师表”及第四十二条“尊重、爱护和平等对待学前儿童,禁止违反职业道德规范危害儿童身心安全”等内容。
邵园长指出,学前教育的根本任务是立德树人,而法律是落实这一任务的底线保障。她通过PPT展示将法律条款与教师日常工作场景相对应,明确了“禁止体罚与变相体罚”“保护幼儿隐私”“廉洁从教拒绝礼品馈赠”等具体要求,让在场教师清晰认识到“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的法律边界。针对部分教师提出的“如何界定合理批评与语言侮辱”的疑问,她结合《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作出细致解答,强调“任何教育行为都必须以尊重幼儿人格尊严为前提”。
例为镜:剖析典型案例,传递教育温度
为避免培训流于形式,邵登玲园长创新采用“案例+研讨”的互动模式,将抽象的法律条文转化为具体可感的教育实践。她选取了湖南某幼儿园教师因幼儿午休吵闹而进行语言羞辱和罚站的负面案例,引导教师们从法律依据、教育方法、家园沟通三个维度展开剖析。
“当孩子出现行为问题时,我们首先要思考‘他为什么这样做’,而不是‘我该怎么管教他’。”邵园长结合案例提出正向引导方案,如采用“安静小明星”奖励机制、用“小火车静音模式”等游戏化指令替代斥责,让教师们直观掌握“有温度的教育方法”。同时,她分享了陕西教师朱枝玲十五年兼顾保教工作与孝老爱亲的先进事迹,以身边榜样诠释“师德不仅是职业操守,更是人格修养的延伸”,引发在场教师的深刻共鸣。
行致远:健全长效机制,筑牢育人根基
培训尾声,邵登玲园长对本次学习进行总结,并宣布丹阳幼儿园将建立“师德师风长效建设体系”。该体系包括三大举措:一是将《学前教育法》学习纳入教师每月必修课,通过闭卷测试检验学习成效;二是完善师德考核机制,把家长反馈、幼儿评价与日常行为表现纳入考核指标,对违反师德的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三是搭建“师德分享平台”,定期开展教育故事交流会,让优秀师德案例成为全体教师的精神养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