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促进法——记丹阳幼儿园线上专题活动
发布时间:2022/5/10 18:32:11 作者:admin 浏览量:492次
家庭教育促进法
——记丹阳幼儿园线上专题活动
《家庭教育促进法》于2021年10月通过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为了帮助教师了解该文件,丹阳幼儿园于2022年5月10日开展了“家庭教育法”的学习活动。
由周园长带领老师们一起对《家庭教育促进法》此法律进行研学共读,我们从家庭责任、国家支持、社会协同和法律责任四个方面展开学习。
首先关于“家庭责任”我们了解到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并且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智力发展状况,合理运用不同的方式方法尊重其参与相关家庭事务和发表意见的权利。
接着围绕“国家支持”这方面的内容我们学到了:1.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管理3.推进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配合4.畅通学校家庭沟通渠道等等来自国家的支持。
然后就“社会协同”这个话题我们展开了讨论,从而也了解到通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中小学校、幼儿园、建立家长学校等等不同的方式来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最后关于“法律责任”方面,我们学到了:当出现不履行家庭教育工作职责;截留、挤占、挪用或者虚报、冒领家庭教育工作经费;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徇私舞弊的情形。由其上级机关或者主管单位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分。
最后通过以上研学交流探讨我们知道教育有方,教无定法,关键是家长要真正意识到家庭教育的意义与价值。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及时了解国家政策及法律法规,不断提升自身育儿专业水平,享受与孩子一起成长的快乐,共同为孩子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关爱未成年人,合力呵护祖国花朵,让法律为未成年人撑开起一片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