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宁区丹阳幼儿园2023年秋季招生公告
发布时间:2023/5/6 10:11:00 作者:admin 浏览量:2458次
南京市江宁区丹阳幼儿园现开始2023年秋季招生工作,特发布此招生公告。
一、招生原则
认真执行市、区有关法规和政策,严格规范操作。坚持“属地管理、计划招生、自主选择、统筹保障”的原则。
二、招生班额及年龄段
丹阳幼儿园: 小班(2019.9.1—2020.8.31)4个班
许高村办点: 小班(2019.9.1—2020.8.31)1个班
三、 招生范围
1.优先招收幼儿户口是丹阳六社区(丹阳社区、勇跃社区、宁光社区、西岗社区、许高社区、山景社区)户籍、年满3周岁(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幼儿;
2.政策照顾对象及经济困难家庭适龄子女。
3.本属地之外的江宁户籍、年满3周岁(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幼儿。
4.在满足上述招生对象的基础上,如有空额,将招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具体招生人数,视我园实际招生能力酌情考虑。
四、招生步骤
1.公告宣传(5月6日起)
在幼儿园大门口悬挂横幅,在人流量集中的公共场所及各社区和小区门口张贴招生公告,幼儿园网站公布招生通告、广泛宣传招生信息。
2.网络录入信息和网络选报幼儿园(5月6日-5月14日)
家长通过江宁教育服务平台(http://www.jnjy.net.cn/)网页或我的江宁APP页面,进入《南京市江宁区2023年幼儿园招生系统》根据系统提示进行基本信息录入,清晰有效上传所需材料,网上选报第一意向和第二意向幼儿园。
幼儿园网上审核幼儿报名信息(5月15日-5月17日)
通知审核(5月19日)
对于网上审核通过的幼儿,幼儿园分批次通知家长进行当面审核。
5.当面审核(5月20日-21日)
网上审核通过的幼儿,幼儿园会电话通知监护人携带原件材料到幼儿园进行当面审核。(若因故不能进园,则采用线上审核方式完成)
6.点击录取(5月22日)
幼儿园完成网络录取工作。
7.区级统筹安排(5月23日—5月25日)
未被录取幼儿进行区级统筹安排。
8.结果查询(5月26日)
家长通过我的江宁APP页面,输入幼儿身份证号进行查询录取结果。
9.补充报名(5月29日—5月31日)
错过前期报名时间的适龄幼儿在《南京市江宁区2023年幼儿园招生系统》中选择空余学位幼儿园进行报名。
10.确定录取结果(6月2日)
我园将以电话的方式通知家长每位录取结果。
11.学位空余情况查询(6月9日起)
没有被录取的幼儿,可在江宁教育服务平台查询全区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
五、网络报名材料准备
1.江宁区户籍:家庭户口簿、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监护人身份证等。
2.江宁区外户籍:家庭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监护人在江宁的有效居住证、在宁缴纳社会保险凭证,或政府相关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证照等。
3.政策照顾对象及经济困难家庭幼儿另需提供相应证明。
六、面审材料准备
原件:家庭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监护人在江宁的有效居住证。
复印件:在宁缴纳社会保险凭证,或政府相关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证照等,政策照顾对象及经济困难家庭幼儿相应证明材料。
七、收费标准
1、严格执行价格主管部门备案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实行收费公示,接受社会和家长监督。家长在8月10日后通过“我的江宁”APP网上缴费系统进行缴费(唯一缴费网站,任何群链接缴费、支付宝转账、微信转账都是诈骗,请勿上当,具体网上平台缴费时间幼儿园另行通知)。
丹阳幼儿园:2023届小班新生保育教育费780元/生·月,伙食费10元/天,被褥费300元(家长自愿)。
许高村办点:保育教育费200元/生·月,伙食费10元/天,被褥费300元(家长自愿)
2.认真贯彻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减免政策,给予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保育教育费减免与生活费补助。
3.给予村办点新入园小班的幼儿保育教育费减免。减免标准为每生每月220元,每年按10个月减免。
八、咨询电话
(1)固定办公室电话:025—86151080
招生联系人:靳婷:18068819958 周静:15195848305
(2)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00--16:30)
监督电话:51196595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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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宁区丹阳幼儿园
2023年5月6日